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关于国家公派留学支持的学校(公派留学博士回国待遇)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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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公派留学支持的学校
到现在我也没搞清楚你要的是什么?下面的名单是留学基金委公布的“可利用的项目”:
留学基金委-耶鲁大学生物医学世界学者项目
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生项目
美国路易斯维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立大学医学中心博士生项目
美国加州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留学基金委-维多利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博士生项目
加拿大康考迪亚大学博士生项目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博士生项目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中国学生减免加拿大魁北克省外国学生学费奖学金项目
中加诺尔曼·白求恩卫生研究奖学金项目
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农业部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硕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阿得雷德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博士生项目
中国教育部-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中新政府博士互换奖学金项目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博士生项目
中英优秀青年学者奖学金项目
英国牛津大学博士生项目
英国剑桥大学博士生项目
英国爱丁堡大学博士生项目
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王宽诚奖学金博士生项目
英国诺丁汉大学博士生项目
英国赫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英国朴茨茅斯大学硕士生项目
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博士生项目
英国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博士生项目
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博士生项目
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项目
中德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
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青年学者交流项目
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博士生项目
德国赛德尔基金会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德国慕尼黑大学博士生项目
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博士生项目
中法博士生学院项目
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博士项目
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博士项目
中法4+4项目
中法9+9项目
中法粒子物理实验室博士生项目
爱尔兰大学联合会博士生项目
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博士生项目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博士生项目
荷兰莱顿大学博士生项目
荷兰乌特列支大学博士生项目
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博士生项目
瑞典皇家工学院硕士生项目
瑞典皇家工学院博士生项目
瑞士政府艺术类奖学金项目
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博士生项目
比利时鲁汶大学博士生项目
中新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
韩国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
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
泰国亚洲理工学院(AIT)博士生项目
国际水稻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据我所知,国家留学基金目前重点资助的是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项目,还有部分3-6个月的访问学者项目。如果你是本科生,还是别去动那心思了~~~
公派留学博士回国待遇
公派留学博士回国待遇如下:
一、政策支持:
1、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回国人员科研启动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20万元,用于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购买科研文献资料、组织国际学术会议等。
2、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回国人员职业发展补助: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职业发展补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10万元,用于购买职业发展培训课程、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3、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回国人员安家补助:
留学摆渡人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安家补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5万元,用于购买家具、家电等家庭用品。
二、就业支持:
1、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就业补助: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就业补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5万元,用于购买就业培训课程、参加就业招聘会等。
2、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创业补助: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创业补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10万元,用于购买创业培训课程、参加创业投资会等。
3、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就业推荐服务: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回国人员提供就业推荐服务,为回国人员提供专业的就业推荐服务,帮助回国人员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机会。
怎样才能申请公费留学?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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