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5 20:48:48 | 留学摆渡人
无锡太湖学院的学费18000元。
资料扩展:
无锡太湖学院(Wuxi Taihu University),坐落在江苏省无锡市,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江苏省与无锡市重点建设的本科高校,
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合作院校、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试点高校、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全国应用型高校创新创业示范校、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高校,
为全国新转设本科高校联盟理事长、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全国非营利性高校联盟副主席单位。
学校前身是2002年成立的江南大学太湖学院。2011年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无锡太湖学院,成为江苏省第一所转设的民办本科高校和无锡市第一所应用型本科高校。2017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近2000亩,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在校师生22000多人,有教师1012人。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和35个本科专业。截至2014年月,学校拥有一个全国民办本科高校党建研究中心和一个高等教育研究所。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江苏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1个、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1个。
截至2013年6月19日,学院教师累计发表教科研论文500多篇,参与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200多项。学校承担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3项、省社科研究课题3项、市社科联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3项。
无锡学院收费标准如下:
最低4700元/年;个别专业最高16000元/年。
无锡学院简介:
无锡学院(Wuxi University),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支持办学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前身为创建于2002年5月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21年2月2日,教育部公布关于同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转设为无锡学院的函,同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转设为无锡学院。 留学摆渡人
截至2022年11月,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总面积33.5万平方米;设有14个教学单位,开设6个硕士点(与南信大联合培养),42个本科专业;有在校本科生1万余人、留学生近300人,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700余人,专任教师677人。
无锡学院学生成绩:
2020年,学校学生学科竞赛省级以上获奖164项;其中,在江苏省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摘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第十一届“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全国数学建模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在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二等奖1项;2020年TI杯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2项,二等奖9项;
在第五届江苏省智能(虚拟)仪器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1项、在第三届江苏省力学创新创意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团体一等奖1项等;
无锡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毕业后在本市市区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自费租房并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租房补贴:
1.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引进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在锡科研院所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和港澳台毕业生),或在校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2.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每年根据QS和THE高校排名修订学校名单)。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本科(技师)每年1万元、硕士每年1.5万元、博士每年2万元,累计支持两年。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应届毕业生按上述标准累计支持三年。
贯彻国务院对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精神,对2020届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按上述标准给予累计三年支持。
注:本细则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至申报日之间的时长不超过2年的毕业生。
(三)补贴申领
申请人进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下同),在校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无锡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
(3)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的《来锡优秀大学生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租房补贴自申请通过审核的当月起,按月核算、按季发放。每季度首月中旬,各区人社部门利用大数据对上一季度拟发名单进行核验,将其中符合本细则规定的人员报表导出,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向区财政申请用款,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租房补贴须在毕业2年内提出申请,并在初次申领4年内领取完毕,逾期不再发放。申请人如已经申领购房补贴或市级其他安居补贴支持,则不再领取租房补贴。
2.租房行为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为依据确认,原享受租房补贴申请人租房发票到期之后无需续办。
3.大学生房屋租赁备案期满,如未能及时提供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将暂停发放无租赁备案月份的租房补贴,待重新上传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审核后续发。
4.本细则发布前已申请成功,但尚未领完租房补贴的毕业生,自2020年4月起按照本公告补贴标准及审核发放原则享受剩余补贴。
5.2019年7月1日前申领补贴的申请人,如因社保缴纳单位变更而导致补贴停止,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可重新申领剩余补贴,并在2022年6月30日前领取完毕,逾期不予受理发放。
咨询电话:0510-81822600、12333、0510-82411319
政策来源:
2023-10-11 05:58:25
2023-10-13 06:10:39
2023-10-25 15:27:35
2023-10-12 06:31:08
2023-10-12 05:24:29
2023-10-09 22: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