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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实验班)、法学、德语专业哪个好???
强烈建议你选择学习第2项专业
具体原因如下:
一.首先排除法学,除非你们家身处"官场",原因很简单,这个专业就业面表面看上去很广,但从这几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来看,真的很低很低,很糟糕了.比如武汉大学法学院可以说是全国出名了,但是就业却比其他学院明显落后.一方面因为法学专业对社会经验要求很高,无从业经验一般单位不会考虑应届生,另一方面单位一般要求应聘者通过司法考试,获得律师资格证等比较难的条件,最后该专业相对来说确实比较枯燥,众多的法律条款会让你承受很大的记忆压力.你说的法律硕士是专业硕士研究生系列,实践性比法学硕士强.
二.为什么选择德语+法学专业呢?
首先
小语种专业就业"钱"景好,近来虽然受金融危机影响,一些银行、证劵、外贸出口、加工工业的招聘职位有所缩减,使相关专业人才找不着合适的“婆家”。但是从校园招聘情况来看,小语种专业人才就业前景却显得比较乐观,有不少企业已经开始进入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及一些有小语种的专业学校进行校园宣讲、开展招聘活动。而进入校园招聘的不少企业表示,作为国际通用语言,英语已为许多人掌握并运用,小语种专业人才不仅有很好的专业语言,还有相对较好的英语基础,在工作当中会应用自如。现在小语种专业毕业生出口渠道较宽,远比其他一些专业占优势,”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古丽娜指出,“小语种的需求量伴随着各地合作对象不同而有所区别。目前我们学校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法语、阿拉伯语等四个语系绝大部分应届毕业生这段时间正忙着面试、笔试,相信很多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位。尤其是男生,只要能毕业就绝对能找到适合的职位,而一般去向是外事、海关、边检、外经外贸、旅游部门、外资企业等单位,薪金水平亦不低,如能够坚持在一家企业发展下去,以后薪酬还会增长"
其次
1.
德语是欧洲语言中与英语最接近的语言,同属于日耳曼语系,许多单词长的就像双胞胎,很多常用词根本就一摸一样,由于近年来英语单词渗入太多,很多德国人甚至戏称德语叫:“新标准英语”由此可见,学德语对学英语,有一定的互助作用
2.
德语的读音非常有规律,原则上来讲,只要懂读音规律,就可以读出完整的德语文章,大大减轻了大家学习的压力,对于大部分人来讲,英语极其不规则的读音规律已经伤透脑筋了,再来一门也是全部要靠背的,消耗的精力可想而知,德语则可以节约你这部分的时间
3.
德语是欧洲通行地区最多的语言之一,去除袖珍小国,作为主要语言的有:德国,奥地利,瑞士(70%),作为官方语言之一的有:卢森堡,比利时,从通行范围来讲,西欧第一
另外由于德语区经济的强势,德语在东欧也非常盛行,捷克,波兰,罗马尼亚等都把德语作为第二外语在教学
4.
德语区人口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口,德国,瑞士,奥地利都是非常强势的国家,而世界人均GDP排名第一第二的国家,列支敦士登和卢森堡,也都是德语国家,德语人口一亿,远远超过西欧的法语人口和英语人口(各6000万),基于德语的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三,次于英语和日语
5.
德语是科技界使用广泛仅次于英语的语言,在WIKI上也排名第二,全世界科技论文发表排名第二
6.
学好德语,恭喜你会得到额外的礼物“荷兰语”,荷兰语是介于英语和德语之间的语言,属于低地德语方言之一,长的一半像英语,一半像德语,你又会英语又会德语,已经可以算是荷兰语初级水平了
最后
既懂德语,又懂法学的复合型人才可以说更是少之又少,一定会受到很多企业的青睐.
中国政法大学英语系
你可以在学校学习期间修一个法学双学位,多花一年时间,到时的学位证可以把法学列在主学位!这样跟考了法学专业的人一样了!政法好多外专业的都可以通过修双学位拿到法学学位证!政法英语专业的同学都是要修英语外的第二外语的,如果顺利的话四年下来就可以会两门外语,可以从事的行业就较多了。中美法学院.......应该不大好考,中美法学院与美国的学术交流项目较多,可以深造,可能对考LLM和JD这两种美国的法学硕士学位有帮助,出来就业肯定就是法律工作者了
出国的在政法不是主基调,我们院一届360人,大概有70多人有意向出国吧
留学摆渡人
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全文如下:
一、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为100名。另外,与国家法官学院联合培养45名,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45名。
二、学位类别、代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三、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报名办法
今年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报考者于7月上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报考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预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7月初安排网上报名事宜。其次,报考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请报考者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最后,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报考者在该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信息(由报考者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按国家规定在现场报名时缴纳(北京地区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2010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六、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七、初试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2010年全国联考于2010年10月30日进行。每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确定如下(政治理论课考试待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科目一: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科目二:英语。以上两门考试科目均为全国联考。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八、复试
1、复试时间:2011年1月
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3、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课、面试。
4、复试费:100元。
九、资格审查
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需经本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需在电子照片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其它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十、专业设置与学习年限、收费标准及食宿问题
(一)专业设置:法律硕士专业
(二)学制:3年;
(三)学费:36000元;
(四)学习方式:第1—2学年度,北京地区学生安排在每周末(周六、日)集中授课;北京地区以外学生每学期集中到京授课1个半月左右时间。
学习期间我校根据条件可协助外地学生安排校内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十一、我校有关部门联系办法
2010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旧一号办公楼304室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908075
传真:010-58909564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新一号学生公寓C307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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