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留学摆渡人小编整理了大学到欧洲公费留学在满足什么的条件下可以实现?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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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家庭留学哪国好
穷人去什么国家留学好
我出国之前把所有热门国家研究了一遍,(首先“美国,英国,这些高难度高费用的英语大国我就直接放弃了)”要想学费和生活费都便宜的话,直接就亚洲国家好了,又近又方便,缺点是语言环境不好(如果家里条件好又喜欢新颖的城市什么加拿大新西兰也可以考虑),我当时申请了最便宜的马来西亚(这里学费和在3-4万左右,生活费3-5万)....你应该也知道那边主要说马来语另外就是中文粤语在英语了另外还是一个亚洲国家,跟随便一个欧盟国家相比...(只要拥有一个欧盟国家的签证你就可以随意进出其他24个国家类似在国内跨省旅行那么方便)...”不过欧洲这些不是落地签免签国家都有一个面签流程”所以我拿到欧洲的通知书就放弃那里了,这里来说说我选择的欧洲国家:我考虑三个问题,第一,学费,第二生活费,第三,英语授课,当然以我这种工作了7年的奔三小姐姐是需要先进入预科班学习英语的....所以第一步选择免学费的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这些国家一年的所有生活费房租大概在8-15万左右))还有一些北欧国家(来自南方的我比较怕冷体型渺小北欧其实不太考虑)...然后选择消费水平最低的一些国家,希腊,塞尔维亚,捷克,荷兰,奥地利,匈牙利,克罗地亚,斯洛伐克,保加利亚.....(这些国家一年的所有生活费房租大概在3-5万左右)都往东南方向选,这些国家消费差不多都很低,然后在在筛选可以去读英语预科班的国家,就寥寥无几了,德国当时很想去,但是打听了很多都要求学习德语或者有德语基础的...没有预科班,意大利...我一个意大利朋友告诉我一些情况后,我也放弃了,法国太乱不敢去...而且这些说着免学费的国家,实际没那么好申请的,成绩差,英语幼儿园水平在加上已经工作几年的人,真心是不用奢求这些高逼格还免学费的国家了...所以就来到了第二批生活费学费都少的国家,在加上可以申请预科的..就寥寥无几了,,最后剩下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塞尔维亚(这些国国家只要不是欧元区国家的学费都在3-5万一年)把这几个国家的学校排名和专业了解一片,发现每个差不多都有很不错的名校,排名都有在全球一百名的,然后全部申请了一番。。最后就剩下捷克,匈牙利,经过几番折腾,考虑到以后过来能用中文找到兼职工作,(“中国人多的地方就是赚钱打工的地方”匈牙利唐人街是欧洲最大的中国批发市场,在这边做批发餐饮的中国人和餐馆堪比山寨版广州白马那么集中,英法德意..都是走这边拿货)外加相比亚洲北美洲来说欧洲一直都给我一种莫名的浪漫和神秘,(可能是电影看多了(* ̄︶ ̄*))一部浪漫的“布达佩斯之恋”电影,喜剧演员陈佩斯的爸爸对布达佩斯的评价...就佛系的选择这边了, 但如果你有雅思成绩那就更容易了 怎么说呢,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记得我研究的地图都用了几份,笔记本写满了各种数字,学费,学校,政治,经济..如果你跟我类似情况需要出国学习英语考雅思才能读本科或者研究生然后又资金紧张的..可以走我这条路,能为你省下很多纠结时间,你也可以按照我的筛选方法来决定你的去处,不过,一定要对自由有信心,不要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忽悠吓得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了,我们虽然曾经是学渣英语考试可能从来不及格,但是我们有一颗永不言弃的好学上进的心,这就足够了,破釜沉舟~把自己扔到一个陌生环境没人跟你说中文...慢慢的你也就会了,如果感受到了我的呕心沥血的朋友记得给我个赞~
留学塞尔维亚问题
不知道你是想在塞尔维亚上中学还是大学还有学什么专业,在塞尔维亚有很多很多的中国人经商,所以有个别在这经商的家长把孩子放在这里上学的。。但我感觉塞的教学质量不是很好,学费我现在不是很清楚,可以帮你打听一下,但是有一点,这里的消费挺高的。在这里打工基本是很难的了,这里的失业率极高。。如果想给这里的中国商户打工倒是可以,但是那样的话就没有时间上学了。。
大学到欧洲公费留学在满足什么的条件下可以实现?
您好,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5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245名,其中:①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810人;②按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424人;③按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选派5099人;④按有关合作项目选派912人。
1.高级研究学者
2.访问学者
3.博士后研究
4.研究生
具体选派类别、资助期限及资助方式等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确定。详细情况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为更紧密地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更具针对性,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重点资助七大学科、专业领域,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学科及专业请查询《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同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鼓励并支持其它学科领域的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
1.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2.申请具体出国留学项目的,应符合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的具体条件。
凡符合本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由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及对材料进行审核等事宜。各受理机构的地址及电话请上国家留学网(
)查询。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2005年版);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9)体检表原件;
(10)有关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信(附件2-1)》、 《专家推荐信(附件2-2)》、《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等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所有表格均为word格式),并按规定填写(具体请见附件四《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申请者须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
自2005年1月5日起,各受理机构将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10日。
2.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各有关单位按项目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部分项目如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等,留学基金委将委托有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具体项目请查阅附件五《通过受理机构申请项目一览表》)。
其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按项目要求直接受理申请。部分项目的遴选事宜,留学基金委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并将遴选通知发至有关单位,在此之前暂不受理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评审、录取
1.通过受理机构申请的项目
(1)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表格填写是否工整;有关名称及代(类)码是否准确、规范等。
(2)受理机构将于2005年3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材料统一寄(送)至留学基金委。
(3)根据“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留学基金委将按项目要求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4)留学基金委拟于2005年7月31日前通过 “国家留学网”、《神州学人》杂志和有关媒体公布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录取人员名单,并将有关录取材料(《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通过各受理机构转发被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到2007年底有效。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其他项目的评审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亦同时寄送申请人所在单位。
2.由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的项目,评审、录取办法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安排。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站上公布并同时通知有关单位。
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
1.所有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
2.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留学期限、按期回国及回国工作至少两年等规定内容。
3.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留学人员应有二名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担保人。
4.根据协议的要求,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应按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交存保证金事宜。保证金金额根据留学人员单位所在地区、留学人员的类别、留学期限和前往留学的国别确定,金额标准一至四万元不等。出国期限为三个月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
5.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并按规定履行义务,经留学基金委确认其有关材料后,其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退还留学人员本人。
6.如留学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留学基金委偿还相应的出国留学费用并支付规定的违约金。对按规定须赔偿全部留学费用的人员,其出国前所交保证金不再退还本人;同时,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须另赔偿和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不足部分及违约金。如不按规定赔偿,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7.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派出及管理
1.为保证被录取人员出国前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合格条件,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先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和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出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后,方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2.被录取人员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在外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3.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 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1.2005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时间安排请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2005年1月下旬):,或国家留学网。
2.本简章由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公费出国留学条件及政策
公费出国留学条件比自费出国留学要高很多,目前公费出国留学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由国家有关部委支付经费;二是由世界银行贷款;三是校际交流。还有一种是自筹经费,或由亲友资助,或享受国外奖学金,由个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列放国家计划,出国手续与公费人员一样办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自费公派”。自费留学是由私人或亲友资助,或享受国外奖学金,出国手续均由个人办理。
公费出国留学条件及政策如下:
1、公费出国留学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五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三至六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2、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政策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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