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湖北网络教育学历可以办理留学吗?相关的问题,今天,留学摆渡人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湖北网络教育学历可以办理留学吗?
很多同学想知道湖北网络教育学历可以办理留学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教育是可以申请出国读书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网络教育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可以在学信网查询到。
教育部批准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68所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允许上述68所试点高校在校内开展网络教学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现代通信网络,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对达到本、专科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
报名条件:
1.报读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须具有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年满18周岁。
2.报读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须具有经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满20周岁。
3.报读高中起点本科的学生,须具有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年满18周岁。
现在大家知道湖北网络教育考试是可以办理留学考试的,大家都知道了吗?
留学摆渡人
我是湖北工业大学的大三学生,准备要出国留学,留学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我应该准备些什么?
1.应初步了解并掌握国外学校的情况。比如你准备就读的学校是否被该国政府或权威机构认可、学校的概况、准确的通信地址等。要掌握这些情况,可以通过国外亲友介绍,也可以在国内查询。目前,国内有不少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可以提供资料查询。当然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
2.在初步选定了就读学校以后,即可以开始写信与对方联系。第一封联系信非常重要,应将自己的情况和学习计划向对方做一个介绍。具体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通信地址、学历、拟学专业、资金来源、拟入学时间、参加所需入学考试的分数或登记参加这些考试的时间、是否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等。同时,向对方索取有关专业的介绍材料和入学申请书等。一般讲,入学申请应在计划入学日期前10-12个月之间寄出,如果申请的学校竞争比较激烈,或是拟向对方申请奖学金,第一封信最迟应在入学日期前一年寄出。
3.第一封联系信可直接寄给学校办理招生的部门。申请攻读大学本科课程者,直接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申请;攻读研究生课程者,则应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个别国家如英国设有全国招生机构,则须在给大学写信联系的同时,向这些机构进行申请,访问学者可以直接与对方合作者或指导者联系。
4.国外院校在收到申请人的第一封信以后,一般均会回信并寄给申请人一些资料和申请表。申请人应认真阅读这些资料,然后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结合对方的录取条件,选定自己要报名的学校。正式报名,一般需要向学校提供以下文件资料,费用和照片:
●已经填写好的入学申请表;
●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件并加盖公章或经公证部门公证;成绩单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经公证部门公证;
●上述文件的外语翻译件,加盖签发单位的公章或经公证部门公证;
●外语熟练程度证明或要求的外语考试成绩;
●所需入学考试分数;
●经济担保证明;
●推荐信2-3封,如系中文推荐信,还需翻译成外文;
●根据学校的具体规定数目,寄出报名费,该笔费用无论录取与否,一般不予退还;
●体检证明书;
●符合签证要求的近期照片;
●如系音乐、绘画、摄影艺术专业申请者附上作品样本(作品集或录音带);
●有关论文或发表过的文章摘要;
●学校要求的其他文件。
5.正式申请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姓名不要变换,从发出第一封信起,每次对外联系均不要改变本人姓名的拼写和顺序,各种证明文件及考试时间使用的姓名必须一致;
●申请材料集中寄送为宜,国外院校均建立录取档案有申请人的全部材料到达以后,才会对申请人加以考虑,以申请人应尽早准备好材料一次寄出;
●注意申请的最后截止日期,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各校的申请书说明,遵照学校要求去做,国外院校对外国学生申请的最后截止日期,往往早于本国学生的截止日期;
●出生日期最好用公历或与身份证日期一致,国外学校很重视出生日期,同名同姓的,一般靠出生日期区别。
6.国外院校在收到申请人的全部材料,经过审查并决定录取后,会给被录取者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申请人接到录取通知书以后,如果决定接受录取,则应回信表明态度,如对方不是自己的第一志愿,而其他院校尚无答复,则应写信表示感谢,并询问最迟应在何时答复对方。之后,尽快给本人想去的学院写信,说明已收到另一学校的录取通知,询问何时能得到他们的决定。
被录取人做出最后决定后,应立即告知对方,并应写信给录取了自己而本人又准备放弃的学校,表示感谢并委婉谢绝。
我是湖北十堰的,现在在武汉,户口在十堰老家,可以在武汉办十堰的出国护照吗?去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留学摆渡人(https://www.baidurh.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我是湖北十堰的,现在在武汉,户口在十堰老家,可以在武汉办十堰的出国护照吗?去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证件?的相关内容。
申请普通护照服务指南(含全国就近办理)
信息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一、办理条件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
2、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的非武汉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非武汉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就学人员省内户籍的是指全日制大中专学生,省外户籍的是指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
4、60周岁(含)以上,且在武汉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武汉市户籍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办理手续
(一)办理流程
领表----照相-----填表-----预审-----取号-----提交申请-----领取回执-----缴费-----邮寄(自选)-----领证
(二)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用A4规格纸张)
1、《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请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填写);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经过受理机关培训的照相点进行数码照相(名称及地点详见附表);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军官证等)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户口簿应复印首页、本人资料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能够证明其监护关系成立的同一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或市级公证书等),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陪同的或未到的一方监护人可允许单独另附同意书原件。父母离异的可由抚养方出具同意书,但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盖有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人员(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交验下列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省内户籍人员的二代证照片已上传到户政网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证),本市户籍人员的户口簿及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陪同的或未到的一方监护人可允许单独另附同意书原件。父母离异的可由抚养方出具同意书,但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盖有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省内户籍人员的二代证照片已上传到户政网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学生证;非本市户籍的就业或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除提交非本市户籍就业或就学关系人的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已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如能够证明关系成立的同一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陪同的或未到的一方监护人可允许单独另附同意书原件。父母离异的可由抚养方出具同意书,但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盖有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60周岁(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老人: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已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
5、国家工作人员均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单位或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非武汉市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由备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居住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的证明。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各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部分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其他各级部门认为需要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报送备案的人员。
6、以劳务为由申请护照需提交已加盖意见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申请备案表。
7、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8、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1、本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新洲、东西湖、洪山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江岸、江汉、硚口、武昌、青山、汉阳、江夏、黄陂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可就近在上述办证窗口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长航、民航、铁路的员工须到各自系统的公安分局办理,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办证时限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办证时限:首次申请12日。
2、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办证时限:首次申请30日。
3、户籍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来本地需要函查的;其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4、加急情形: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办理的,经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是指: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出国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探望危重病人需提交病情诊断证明);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需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以证明距开学日期不足30日);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需提交有效入境许可或签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五、收费标准:普通护照200/本。
六、咨询、预约取号电话: 027-12580(预约办证可优先预审和受理)
七、监督电话:027-85395382
八、互联网址:
以上就是留学摆渡人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留学摆渡人。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留学摆渡人:
www.baidurh.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